2013年5月30日 星期四

清大選委會疏失 候選人爭重選


 【記者王家瑜綜合報導】清華大學第22屆學生自治組織選舉原訂於20日至24日舉辦,但因選舉過程出現疏失。學生會正副會長、研究生聯合會及各院學生代表等15位候選人在網路上共同發表聲明,要求選舉委員會重新舉辦選舉,並要求選委會道歉及內部改組。


 據「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會會長選舉實施細則」,選委會應於選前一週公告選舉日期及投票地點。但學生會會長候選人張羿涵表示,選委會未盡宣傳選舉責任,拖延至選前三天才公布選舉公報,也未印製紙本,導致許多學生對選舉完全不知情。

 她指出,選委會未盡印製選票責任,導致部分投票處無票匭及選票,影響選舉進行。此外,因場地限制,選舉人圈票過程難以保密,選務人員甚至暫離現場,任由票匭和選票留置原地,嚴重影響選舉的秘密性及公正性。

 候選人對選委會的應變方式表達強烈不滿,但學生議會會長孫致宇認為,因學生自治法規不夠周延,不應歸咎於任何一人。他表示,選委會獨立於學生議會之外,因缺乏主管單位,各項決策皆由選委會內部自行決議,在內部溝通不良且無主管單位監督之下導致此事件發生。孫致宇說:「如果因為這次事件能促進選務相關法規的修法,未嘗不是件好事。」

 新任選委會主委朱世賢表示,許多校內學生並不關心學生自治選舉。他認為,雖然此次選委會的疏失引發許多負面批評,但藉由本次事件或許也能提升學生對學生自治的關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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