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30日 星期四

【社論】護智財權 憂言論受限

 
 近期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研擬一項草案,以解決「境外重大侵權網站」造成的問題,初步規畫為封鎖伺服器設置於我國境外之「重大明顯」侵害著作權網站。臺北市資訊局在最快一個月後,臺北公眾區免費無線上網(Taipei Free)將封鎖BitShare、Foxy、搜狐及百度等64個音樂下載系統。

 智慧局將透過網路服務提供(ISP)業者,以IP位址或DNS封鎖技術,讓國內網路使用者無法連上境外侵權網站下載、觀看違法的影音。然而此舉引起大批網友反彈,認為若通過此法案,政府將可箝制人民的言論與通訊自由。以後只要著作權人檢舉、或智慧局片面認定,將不需經法院裁判,就能以行政命令封鎖網站、或任何形式的網路訊息。在缺乏有效的制衡與監督下,該法案可能成為如中國的防火長城或綠壩等控制輿論的利器。

 除上述問題外,封鎖IP位址或DNS,易波及無辜網站。要準確地封鎖IP位置或DNS,ISP業者需攔截使用者的封包進行分析,然而此舉和竊聽電話並無不同。若發生誤判,使用者權益受損又該由誰負責?

 智慧財產權的維護實為必要,抵制侵權網站是用戶的本分,而不是訂立可能危害言論自由的法令。網路用戶必須自律且慎選瀏覽管道,如此一來,在抵抗惡法及侵權網站時才更能站得住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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