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2日 星期五

【退學制鬆綁 掀各方熱議二】盼學生顧課業 校方採不同退學標準

 【副刊記者陳昱文 曹詠涵 蘇筠103年12月中旬,立委賴士葆提議廢除《大學法》中的退學制度,近來台灣大學也正研討放寬退學相關規定,期望藉此減輕學生課業壓力。對於大學應否以學業成績作為退學標準,各方意見不一,政府修訂法律之際,宜多多傾聽大學生的聲音。

 各大學制定的退學成績標準不甚相同,有的是「單二一」(一學期半數修習學分不及格),有的是「雙二一連續制」,有的則是「雙二一不連續制」,然而宗旨皆為促使學生為自己的學業表現負起責任。

 台灣大學「二一三一制修正委員會」於103年12月23日決議將目前實行的「二一三一不連續制」改為連續制,並將提交今年1月的教務會議審查。目前採取的二一三一不連續制,意思是,學生若有某一學期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,未來只要再有一學期三分之一學分不及格,就會面臨退學;改制後,則須連續兩個學期成績未達標準才會退學,較先前寬鬆不少。台大教務長莊榮輝表示,改變這項制度是希望消除學生的不安全感,但仍保留警惕效果。

 另外,也有大學廢除退學制度後,又恢復原制,例如:清華大學、中正大學、元智大學。元智曾於87學年度廢除二一退學制度,希望增進學生的學習自主權,讓成績不甚優異的學生也能在修業年限內繼續學習。然而,元智註冊組組長陳虹璇表示,廢除退學制度後,不少學生的學習態度轉為鬆懈,學期成績不及格人數增加,「學生該學的不是只有功課,還有態度。」校方為了培養學生求學與未來就業的積極態度,遂恢復退學制度,只是修改為雙二一連續制,給予學生轉圜餘地。

 比起台大、元智等校仍有退學制度,台師大在100學年度取消雙二一退學制度,是全國第一所不因學業成績強制退學的大學。台師大註冊組編審張淑珍表示,學生遭到退學的原因各式各樣,未必皆是荒廢課業,然而不管原因為何,「我們都不認為學生沒學好就該放棄,讓他離開學校!」

 「教育之門應該是永遠打開的。」張淑珍說,只要學生願意學習,校方皆應盡力輔導,台師大學生向來用功,並未因為廢除退學制度而增加延畢人數,校方目前不會考慮恢復退學制度。

  近年來,許多大學放寬退學標準,台師大更建立周全的課業輔導機制,追蹤學生學習狀況,協助學生提升學習成效。大學生能否在課業與課外活動之間取得平衡,讓成績不致差強人意,也是重要課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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