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23日 星期四

【社論】尊重非紙上談兵 民應積極行動護專業

 上月與本月立法院開始修正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》條文並審查《驗光人員法》,兩項法案皆關係到職業專業性,讓上千名從業人員和相關科系學生走上街頭。由兩事件可以發現,國人要主動維護專業人員的權益,才能從根本解決「專業」不受尊重的問題。

 「專業」解釋為「一種需要特殊教育訓練後才能從事的職業」,因此應以法律規定具備一定能力、經過考試取得證照方可就業,尤其有關國民健康的專業職業更應受到重視。《幼照法》修正草案欲修正第55條讓7500名不具資格的教保員就地合法成為幼教師;而《驗光人員法》則因眼鏡產業要求法案須許可驗光所能與眼鏡行同址設置,躺在立院將近三年。

 這些法案引發爭議的原因,不只因我國立法者常受選民壓力影響,更因國人常年貪圖方便而導致。例如國人習慣直接到眼鏡行驗光、配鏡,出現不適也不願就醫檢查,姑息了不需經專業科目學習並取得證照的驗光人員。

 「專業」並非政府規定,而是人們本於尊重與信任該專業人員而形成。因此,雖然《幼照法》仍在討論階段、《驗光人員法》已初步保障驗光師的專業,但除了政府所訂定高標準的國家考試執照發放和法律的制約,國民更應在有相關需求時,主動謹慎選擇擁有執照的驗光師、積極檢舉不肖業者,要求政府實施抽檢,讓專業人員有足夠的發展空間和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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