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30日 星期四

【學生意見遭忽視 校內餐廳不對「胃」二】溝通管道失效 需求難傳達

 【副刊記者/黃鈞浩 劉翊怜 余聰傑】在學校、統包商與店家三方關係中,校方與統包商皆為既得利益者,每月透過場地外包收取租金。校方與統包商掌握決策權,而底層學生消費者的意見則常被忽略。

 根據「上下游新聞市集」報導指出,101年台大某餐廳的統包商預計引進連鎖速食店,但學生代表認為速食有害身體健康,且校外已有三家該連鎖速食店,五席全數投下反對票,卻仍不敵校方六席同意票。

 政治大學總務處事務組組員黃玉鈴表示,在學餐統包商招標審查過程中,評鑑委員不包含學生,學生僅能列席,提供意見供校方參考。多數大學如台大、清大、交通大學等,雖有學生委員,然學生至多只能參與統包商評選,卻無法干預統包商引進哪些商家,學生意見未被重視。

 清大學餐「風雲樓」因統包商營運不善造成生意不佳,加上位置偏遠,學生使用率低。反之,另外兩間學餐用餐時間人潮爆滿、大排長龍。范光典提到,學生會希望校方或統包商能出錢改善餐廳環境。校方消極處理學生意見,無實際作為,放任「風雲樓」變成蚊子館。

 清大總務處事務組長陳宜靖回應,目前只能照合約上的規範走,無法強制要求統包商一定要改善空間。須等到約期滿時,請統包商依照學生意見改善,若無則中止合約。

 台灣師範大學學生宿舍自治委員王宇和表示,師大學生宿舍地下室學餐營運面臨瓶頸。除經營成本高外,校方沒有調查學生的意見及偏好,造成學餐價格、美味度不符學生期望,而生意冷清。

 「即使向校方反應也是徒勞。」王宇和與友人自行創立「師大地餐」粉絲專頁,鼓勵學生主動留言、提出建議,直接向商家反應督促其改善。他認為,當商家願意做出改變,學餐也會走向良性循環。

 用餐時遇到食物不衛生等問題,常因申訴管道不暢通,學生往往只能在臉書上發文抱怨。政大哲學系學生黃耘頡曾於「政大安九食堂」販賣的奶茶中喝到一隻蟲,他雖曾嘗試透過學生會向校方反應,卻無得到任何回應。
 
 校方應建立有效的溝通管道,主動採納學生意見,並積極與統包商協調,保障學生飲食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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